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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」及名稱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61495A號令修正發布

一、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」
二、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三、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正弘先生(電話:04-3706121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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