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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20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」

一、此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專員,電話:(04)3706-12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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